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19〕99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汕头市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汕安委〔2019〕5号)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视察广东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取得实效,切实推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9年6月1日至30日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有组织保障,成立由副局长林永安同志任组长,局质安科、市安监总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指导小组。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质安科,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各项工作。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 全市住建系统各单位要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活动主题,以宣传、专访、知识竞赛问答、演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报道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内容,切实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关注安全、珍惜生命的社会氛围,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使安全生产理念深入基层,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安监总站要结合自身实际,要积极参加市区安委办6月16日组织的“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等多种方式,面向企业、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自救互救知识,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
(三)组织参加现场观摩活动
按照省住建厅举办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会的工作安排,组织有关施工和监理企业参加有关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积极推广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先进经验。
(四)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建办质〔2019〕18号)和《2019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粤建质〔2019〕54号)的工作要求,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建筑起重机械伤害等三类事故为重点,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各施工、监理企业自查的基础上,6月中旬由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安监总站组织对各自监管的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6月下旬,市住建局将根据检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五、“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排
(一)举一反三,开展问题整改。对照国务院安委会考核组对我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反馈的意见,针对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短板弱项,组织进行整改,通过跟踪整改和落实情况,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通报整改问题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的项目和企业,推动有关单位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针对某些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工地现场,通过汕头橄榄台住建频道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并跟踪执法,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制定方案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安监总站要积极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安监总站要按照我局的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积极性,做到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使广大一线施工人员广泛参与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中来,进一步夯实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础。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安监总站要及时、认真总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于7月1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及《2019年汕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情况汇总表》(均含电子文档)报送我局质安科。
附件:2019年汕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情况汇总表。